1、基本医疗保险
是国家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财政企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的承受能力而建立的保障职工患病时必需的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2、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是指国家为保障职工患病期间的基本医疗,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向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收缴的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形成的用于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的专项基金。
3、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
是职工为了抵御疾病风险由个人自由支配的一种专项基金,它是社会保险和储蓄保险两种模式有机结合的一种形式。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一般不得提取现金。职工调动工作时,个人账户随工作关系一并划转,并继续使用。
4、参保职工医保费用征缴
(1)基本医疗:
①个人每人每年交工资总额2%
②单位每人每年交工资总额8%
(2)生育保险:单位每人每年交工资总额0.7%
(3)大病互助:单位每人每年交90元/人/年
(4)工伤保险:每人每年交工资总额0.5%/人/年
5、统筹基金用途
(1)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
(2)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及特定检查项目的医疗费用
6、个人账户
(1)构成:个人账户来源于两部分:一是职工个人缴纳
的医疗保险费;二是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具体如下表: